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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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教研函〔2023〕138号
关于公布获得2023年初、高中教学成果
优良证书教师名单的通知
各中学(含民办):
根据《2023 年度吴江区公办普通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吴教研函〔2023〕131 号),获得初中教学成果优良证书(民办初中参照公办考核标准)和高中教学成果优良证书的教师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特此表彰。希望获得教学成果优良证书的教师能再接再厉,不断学习,汲取先进教学理念,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在教学中始终贯彻“有效教学”理念,认真踏实做好教学过程每个环节,发扬奉献精神、合作精神,潜心教学,任劳任怨,奋勇拼搏,为不断提升吴江教育教学质量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附件:1.2023 年初中教学成果优良证书获得者名单
2.2023 年高中教学成果优良证书获得者名单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教研室
2023 年11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