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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23-5-11   浏览次数:839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苏州市吴江区八都学校

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我们苏州市吴江区八都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学校网页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责任制

为了让校园网络安全运行,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开展,苏州市吴江区八都学校成立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如果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学校将逐级追究管理人员和网络使用人的责任。

苏州市吴江区八都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丁红国(校长)

副组长:沈利忠(书记)

组员:吴斌峰 钮建国 周建东

网络中心主任:潘国荣(总务处)

网络管理员 健(电脑老师,负责网络维护等)

第三章 网络安全条例

1.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办公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3.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4.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5.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存有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一旦发现计算机病毒或计算机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断开网络并告知信息中心,以减少病毒对计算机的危害。

7.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办公室、教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8.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U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毒、杀毒。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全体师生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使用翻墙软件浏览外国网站,特别是涉政、涉邪教的网站。

10.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

                                                                                  2023.05